奖项设置

以进入省赛队伍数为基数,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:一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数量的 10%(小数点后四舍五入,下同),二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数量的 20%,三等奖占总参赛队伍数量的 30%。

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。大赛设优秀组织奖,比例不超过参赛高校数的20%;按大赛组织情况和竞赛成绩设大赛个人先进工作者若干。

获奖队伍均在大赛官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,并在安徽省高教网再次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,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,颁发证书。
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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